◆ 公司公告: |
|
|
|
|
|
|
· 电话:86-021-57567790
· 手机:18918260950
· 传真:86-021-57567753
· 邮箱:1355626208@qq.com |
|
|
|
|
|
1.为确保本厂产品在贵公司得到正确、合适的应用,我们将根据您的要求提供售前和售后培训服务。
2.我们拥有强大的生产技术实力作为可靠的后盾,愿意为您提供质量最可靠价格最优惠的产品。
3.我们的技术人员将定期回访用户,帮助其进行设备的维护,并提供问题的解决方案。 |
|
|
1.按产品分管范围符合厂标、部标、国标所定质量标准;
2.产品质量按《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》有关条款实行三包要求(包修、包换、包退);
3.对于不属供方责任的事项,需方提出后,由双方协商解决。 |
|
1.需方可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、传真要货,或由需方指定人员至供方处选购商品开票提货;
2.批量商品供方可送货至需方处,实行验收签单;
3.需方提出要求后,供方在24小时内做出反映解决。特殊情况,双方协商解决。 |
|
1.售出商品凡直接用户未经使用、不损不污、包装完整,售后一个月内协商退货。
2.售出商品确属质量问题,按照质量法规定,并在规定期限内负责包修、包换、包退。
3.售出商品属消费者使用不当、保管不妥,造成损坏者不予退换,但可协助修理,费用由消费者自理。
4.售出商品符合调退条件的,如遇价格调整,对调高者按原价退调;对调低者则按当天价格退调。
5.特殊定制、处理商品,售后不予退调。 |
|
|
|